国际标准化知识系列文章(七)
发布时间:2025-06-12   阅览次数:419次

导读:为了适应新时期我国经济和对外贸易发展的要求,不断满足我国标准化工作人员参与国际标准化工作的需求,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标准创新管理司组织编撰了《国际标准化教程》,该教程的第三版于2021年10月出版。为便于大家深入学习国际标准化相关知识与国际标准编写规则,特推出系列文章,将新修订《国际标准化教程》进行连载分享,供大家参考和学习。

 

15. 快速程序的制定流程

视情况可以省略标准制定过程正常程序的某些阶段。例如:

①若有合适的草案作为委员会草案进行分发,可以省略准备阶段;

②当从其他来源得到的现行标准直接提交作为国际标准进行表决的情况下,准备阶段和委员会阶段都可省略,这种做法被称作“快速程序”;

③若被处理的文件未被批准为国际标准,委员会决定作为临时使用文件(如技术规范和可公开提供的规范)则可省略批准阶段。

若选择18个月或24个月的制定周期,通常可以省略委员会阶段。省略委员会阶段一般不会改变当初提案时的标准编制周期(即18个月、24个月或36个月)。委员会阶段的可选使用将帮助该项目在可能超时的情况下达到当初设定的标准编制截止时间。

16. 国内标准转化为国际标准的方法

在国际技术交流日益频繁、国际贸易不可或缺的今天,国际标准成为国内企业登上国际舞台的重要条件之一。越来越多的国内企业提出了主导制定国际标准的需求。在通常情况下,国内企业在提出国际标准项目的时候会以国内现有的标准文件为基础来开展工作。这些标准文件已经在国内通过了多轮的专家讨论,经过了严格的标准制定程序,具备很好的技术基础,为制定国际标准提供了很好的条件。

(一)标准化文件的选择

按照2017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以下简称《标准化法》)中规定,我国的标准主要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前三类标准主要为政府颁布标准,后两类标准主要是市场自主制定标准。在通常情况下,地方标准大多仅限于当地使用,一般不作为提升制定国际标准的对象,但也没有限制。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都可以根据标准的技术情况和标准化对象的国际化情况而选择作为国际标准的制定对象。

(二)国际需求的调研

按照《ISO/EC导则 第1部分》的规定,国际标准新工作项目投票通过的条件是参加投票的P成员2/3赞成并投赞成票的P成员中有4~5个P成员推荐专家参与工作(委员会中P成员17个及以上的至少需要5个P成员推荐专家,委员会中P成员16个及以下的至少需要4个P成员推荐专家)。在将国内标准提升为国际标准的过程中,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先了解一下各国的需求和是否有参与该国际标准的意愿,以确保在新工作项目投票中能够顺利通过,并在工作中能够得到更多国家的支持。

(三)技术内容的选择

以国内标准为基础制定国际标准,不能将国内标准的技术内容全盘照搬,需要结合该技术在国际上的应用情况研究确定。在国内标准提升为国际标准的过程中,首先,需要了解国际技术动态,了解各国的技术发展水平和主要技术差异,涉及国际贸易情况需要先了解贸易过程中的技术点;其次,对标准技术内容进行分析,确定哪些内容可以写入国际标准,哪些内容需要调整后写入国际标准。国际标准具有国际通用性,需要兼顾各国的情况和地域特点,部分技术内容需要在制定过程中通过协商一致的方式进行解决。

(四)标准文稿的编写

在形成标准文稿时,需要在确定技术内容的基础上,将国内标准文稿的相关内容翻译为英文版本。翻译过程中,需要按照《ISO/IEC导则  2部分》的要求编写。虽然技术内容可以根据需要自主确定,但在文件编排格式、字体字号、英语表达等方面要符合《ISO/IEC 导则第2部分》的要求。

 

(节选自:《国际标准化教程》(第三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