铸造标准化知识系列文章(十):新修订《标准化法》百问百答
发布时间:2023-02-14   阅览次数:857次

导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政府要加强战略、政策、规划、标准的制定与实施。深化标准化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战略决策,是事关全局的基础性、关键性、牵引性重大改革。20181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以来,受到了大家广泛关注。为了让大家更好地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推出系列文章,将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百问百答进行连载分享,供大家参考和学习。

19. 什么是采用国际标准

采用国际标准是指将国际标准的内容,经过分析研究和试验验证,等同或修改转化为我国标准(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并按我国标准审批发布程序审批发布。

我国标准采用国际标准的程度,分为等同采用和修改采用。等同采用是指与国际标准在技术内容和文本结构上相同,或者与国际标准在技术内容上相同,只存在少量编辑性修改。修改采用是指与国际标准之间存在技术性差异,并清楚地标明这些差异以及解释其产生的原因,允许包含编辑性修改。修改采用不包括只保留国际标准中少量或者不重要条款的情况。修改采用时,我国标准与国际标准在文本结构上应当对应,只有在不影响与国际标准的内容和文本结构进行比较的情况下才允许改变文本结构。

20. 采用国际标准有哪些基本要求?

(1)采用国际标准应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国际惯例,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可靠。(2)制定(包括修订,下同)我国标准应当以相应国际标准(包括即将制定完成的国际标准)为基础。对于国际标准中通用的基础性标准、试验方法标准应当优先采用。(3)采用国际标准时,应当尽可能等同采用国际标准。由于基本气候、地理因素或者基本的技术问题等原因对国际标准进行修改时,应当将与国际标准的差异控制在合理的、必要的并且是最小的范围之内。(4)我国的一个标准应当尽可能采用一个国际标准。当我国一个标准须采用几个国际标准时,应当说明该标准与所采用的国际标准的对应关系。(5)采用国际标准制定我国标准,应当尽可能与相应国际标准的制定同步,并可以采用标准制定的快速程序。(6)采用国际标准,应当同我国的技术引进、企业的技术改造、新产品开发、老产品改进相结合。

21. 我国在国家层面有哪些专门的标准化表彰和奖励?

对在标准化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目前,我国在国家层面只有国家标准创新贡献奖这一种专门的标准化表影和奖励。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是经全国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审批确认的奖励项目。为规范该奖的评选工作,国家专门出台了《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管理办法》,该办法规定,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主要奖励在标准化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分为标准项目奖、组织奖和个人奖,原则上每2年评选1次。

(1)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标准项目奖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3个等级,每届标准项目奖授奖限额为一等奖10个、二等奖20个、三等奖30个。

2)组织奖不分等级,授奖限额为5个。

(3)个人奖设终身成就奖、突出贡献奖和优秀青年奖。终身成就奖、突出贡献奖和优秀青年奖限额分别为1个、4个和3个。

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设立至今,已开展八次评选,共有661个标准项目获奖。

22. 强制性标准的制定范围是什么

本法规定:“对保障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国家安全、生态环境安全以及满足经济社会管理基本需要的技术要求,应当制定强制性国家标准。”(1)保障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例如,GB 4706《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系列国家标准对家用及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可靠性等提出了明确要求,适用于单相器具额定电压不超过250V,其他器具额定电压不超过480V的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2)保障国家安全。例如,GB 17859-1999《计算机信息系统 安全保护等级划分准则》规定了计算机系统安全保护能力的五个等级,适用于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技术能力等级的划分。(3)保障生态环境安全。例如,GB 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规定了环境空气功能区分类、标准分级、污染物项目、平均时间及浓度限值、监测方法、数据统计的有效性规定及实施与监督等内容,适用于环境空气质量评价与管理。(4)满足社会经济管理基本需要。例如,GB 11643-1999《公民身份号码》规定了公民身份号码的编码对象、号码的结构和表示形式,使每个编码对象获得一个的、不变的法定号码。



(节选自: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百问百答)